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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仑:如此收钱?!确实该叫停

时间:2024-09-04 08:05:56

最近有几则新闻很抢眼,但是又非常类似。那就是,胡辣汤、肉夹馍等一些地域特色小吃所在地的协会,比如说潼关肉夹馍协会,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了很多店名中带「潼关肉夹馍」或者「逍遥镇胡辣汤」字样的小店。不许小店使用相关的名称。如果要用这个名,就得交钱。结果引发经营这些小吃的商家们的强烈反弹。同时,社会观感也很不好,大家都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协会可以出来收钱?

引发大家讨论之后,这两个协会的行为很快都被当地政府给叫停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出来回应,表示这样一种所谓的保护商标的方式是不恰当的。

虽然这两个事儿,来的时候像是刮了一阵大风,然后又不声不响地去了,但是所反映出来的几个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还是值得我们去关注。

中国地域广大,物产丰富,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特色名吃。比如北京烤鸭、上海南翔小笼包、安阳道口烧鸡,等等。这些地域性的名吃、小吃、特色饮食,之所以有价值,都是跟地域有关。要么是因为特定地域的土壤、环境、气候、水质等等,对特产的风味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类似于茅台酒,它是茅台镇上产的酒,跟地域有极密切的关系。要么是这一种饮食在特定地域诞生,并且普及,成为当地人日常的一部分。

既然跟地域有关,那就不可能是只有一家在做。如果自古以来都是一家做,并且在名字里用上这个地名,大概率就出不了名,也太不可能成为当地的特色食物或者饮品。因为,一种饮食能够成为地域特色,往往是竞争出来的。

有一次,我去成都,当地的朋友带我到一个地方吃一种烧饼,说特别好吃。我问,「为什么只吃这家?」他说,「这条街上好多店都卖这种烧饼,但这一家最好吃。」

也就是说,这种地方名吃都是充分竞争的结果。要充分竞争,数量就得多,谁都可以做。都用了一样的原材料,一样的水,按照同样的当地口味,然后在细节上进行调整、完善,最后,总会有人要么口味改进得更好,要么食材更健康,或者制作流程更容易操作,最终得到更多人的认可。他这种做法,也会被更多人学习,推广。

总之,只有经过了充分竞争,才可能形成这一个地区的名小吃。既然是充分竞争,那就意味着进入非常方便,没有门槛,大家都可以做。

而且,这种东西,往往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是一个地方的成千上万人不断地尝试、实践的结果,有的甚至是经过几百上千年的竞争、比较,最终发展出来的。其产权、品牌的权利是否能够归到一个半行政性的协会,或者是某一家呢?

现在,品牌变成了某一个协会所有,而协会又多少有某种行政色彩。它强力地跟大家「收税」——所谓的依据品牌收钱,相当于一种变相的收税——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一个东西是某一个人发明的,比如说某一种技术专利,你是发明人,是唯一的技术专利的持有人,你的发明有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了你的发明专利和技术专利知识产权,你可以主张权利。

但是,这些特色小吃往往在一个地区广泛流传,没有一个明确的发明人,有的是古人的发明,协会收取费用,既不符合历史发展的过程,也不符合市场竞争的原则,同时也违背了知识产权主张权利的唯一性的要求。

既没有唯一性,也不是你创造的,不具备排他性,收钱,就变成了这些所谓的协会进行的一种变相的寻租行为,一种阻碍市场发展的行为。所以,这种不正当的行为应该被叫停。

这也让我想到另外一个话题,那就是地方政府推动当地的特色食品产业,把它做大做好的做法,通常有哪些?

一种是不怎么去干预,任其自由发展,或者只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主要还是靠企业自由竞争,然后在市场竞争中有可能出现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带领商家往外发展,走向全国。

比如说,河南有个地方的馒头,做得非常好,就是这种情况。

其它行业也有类似的,比如说莆田的医疗产业,当时政府也没有专门组织,就是这些企业自己在做,最后民间医疗在莆田变成了一个优势行业,进入到全国各地。

莆田的木雕、制鞋等行业,大致上也是如此。就是靠企业在全国拓展,政府并没有很强力地介入这些事情,主要由在市场竞争中出来的优势企业,带领大家一起往前走。

还有一种是政府比较强力地协调、推动,作为背后的操手,发展出本地的优势企业,最终甚至进入资本市场。这也有成功的。比如沙县小吃。沙县小吃也是跟地名相关的小吃,这些年,在当地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这个品牌做得非常成功。服务、口味等都变得相对标准,在本地也变成了一个相对优势的产业集群。

但不管是这两类里的哪一种,当地政府,包括行业协会,都是给这些特色食品行业减负加油,而不是提高进入的门槛。更不会像潼关肉夹馍协会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那样,上来就收钱,结果使商家的负担增加,更没有竞争优势了。

我还想起另一个品牌,永和豆浆的故事。有一段时间,似乎到处都能看到永和豆浆,我就以为这是一个品牌名称。之后有一次去台北,当地的朋友带我去吃早餐,说是带我去永和豆浆的老店去吃油条、喝豆浆。

他告诉我,永和是一个地名,是台北边上的一个小城,也算是台北市的一个卫星城,跟台北市就隔着一条河。

到了地方一看,店名叫永和「世界豆浆大王」。名字起得特别大,但是店面还保持着五六十年代的格局,甚至店员就在过道上的一个厨具上炸油条,他们故意保持了当年在过道上炸油条的那个状态。

店里生意特别好,我看到墙上有很多老照片和文字介绍,讲永和豆浆的起源。原来是国民党败退台湾以后,一些从北方过去的老兵,解甲归田之后,慢慢聚集在永和这一带,因为生计困难,有些人就开个小店,自己支个锅炸油条,卖给附近的人。

在老兵来之前,永和主要还是福建过来的人,南方人的饮食习惯,不怎么吃油条、豆浆。随着老兵们的聚集,才开始煮豆浆、炸油条。

有一次,宋美龄开车路过,闻到了这个味儿,感觉很亲切,就下来看,发现是老兵,就夸奖了他们,还拍了照,照片被挂在了店里。

慢慢地,大家就把「永和」这个地名和豆浆结合了起来。炸油条、做豆浆的人也越来越多,以至于很多人把豆浆和永和联系起来。

这样几十年下来,现在永和豆浆在大陆人看来,是一个独特商标。但是,在中国台湾人看来,那就是个地方小吃,跟沙县小吃、潼关肉夹馍一样。

我也问过台湾的朋友,在大陆有很多永和豆浆,是你们旗下管理的品牌吗?他们说,「不是,我们就是自己这个。人家自己发展的。反正永和是个地名,我们也管不了。」

我是西安人,昨晚上还吃了肉夹馍。所以,「潼关肉夹馍」这个新闻出来之后,也就多看了几眼。

在陕西境地,潼关肉夹馍也有它的一些独到性。比如说,一般的肉夹馍,用的是白吉馍,而潼关肉夹馍用的油酥千层饼。另外,它里边的肉也有一点点不同。但不管怎么样,这种差异并不能成为一个协会一定具有排他性地使用这个地名商标的理由。

类似的,还有很多地方小吃是和地名联系在一起的。最好就是任其自由生长,自然发展。地方政府也好,协会也好,去收取额外的品牌费用,是不合理的。

当然,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除了一些高科技、大企业,地域特色食品的产出,也是很重要的。很多地方政府都给予高度的重视,而且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无论是在地方品牌的推广,还是行业的扶持,都会做很多的工作。

我相信,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和消费升级,我们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各地美食和丰富的特产,这也是经济发展和美好生活的一个象征。

所以,期待地方的经济发展当中,小食品扮演大角色,就像沙县小吃一样,对当地的经济,当地的品牌,当地的旅游,都有很大的带动作用;对当地的就业、生活改善,也起到良性的牵引作用。

当然,也期待在协会们停止了收费以后,我们能够吃到更多更好的胡辣汤、肉夹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