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文武坝镇村民刘连生:我父亲名叫刘海明,而《江西省会昌县自留山使用权证》上,把我父亲名字写成了刘明海,就是这一字之差,致使我全家的11亩自留山林被剥夺。我们多次请求相关部门给予更正,继承父亲名下的所属山林,但都没有得到解决。
当事人:
父亲刘海明被写成刘明海
1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会昌县城见到了刘连生。刘连生告诉记者,他今年66岁,父亲名叫刘海明,1992年因病去世。30岁那年,刘连生一家人跟随父母还有4个弟弟从瑞金拔英迁移到会昌县城郊公社联丰大队杨梅山生产队(现为文武坝镇联丰村杨梅山组)后,全家人办理了落户手续,靠种田耕地为生,并管理了大片山林。刘连生说,因杨梅山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为了小孩读书,2000年一家人来到会昌县城租房居住,直到几年前大儿子在会昌县城郊区彭迳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全家人才搬进了新房居住。2010年,刘连生从福建务工回到老家,得知村民办理了新的林权证,于是找到了1983年6月由会昌县人民政府发的《江西省会昌县自留山使用权证》,准备前往县林业局申请办理新的林权证,这时他才发现该使用权证上父亲刘海明的名字写成了刘明海,名字上做了前后调换字的更改标示。
发现父亲名字有误后,刘连生当即前往会昌县文武坝镇林管站、会昌县林业局反映,请求更改,并完成所属山林的继承权。但对方核查后称,会昌县档案馆发证的存根联持证人名字为刘明海,而非刘海明,刘连生要求继承自留山的理由不成立。
刘连生说,6年来,他曾向会昌县信访局、林业局以及文武坝镇林管站、联丰村委会等递交了申诉材料,并附有原联丰村护林员邱荣明、农技员邱荣奎以及村民蓝石长等人的证词,但这些部门均以“联丰村杨梅山小组没有刘海明,只有刘明海”为由,不予处理。“自留山林被剥夺,原有的农田前几年被退耕还林后,现在我一家老小一寸田地都没有了。希望有关部门正视事实,把我父亲的自留山继承给我兄弟共同管理。”刘连生说。
当地村民:
联丰村没有刘明海
5日下午,记者来到联丰村岭下组找到了原农技员邱荣奎,向他求证刘连生父亲的真实姓名。现年68岁的邱荣奎告诉记者,联丰村没有刘明海这个人,只有刘海明,刘海明就是刘连生的父亲,多年来,他们全家人一直住在杨梅山,靠种田为生。刘海明夫妻俩去世后,刘连生和几个弟弟也相继离开了杨梅山,搬到县城附近居住。
“我护林几十年,与刘海明很熟悉,他就是刘连生的父亲,且我们联丰村没有刘明海此人,这个我可以作证。虽然刘海明带着儿女是从瑞金迁移过来的,但全家人早已在杨梅山落了户,属于我们联丰村的村民,村中年长的人都知道。”原联丰村护林员、现年66岁的邱荣明告诉记者。
采访中,村民邱荣星也向记者证实,刘连生的父亲名叫刘海明,在杨梅山小组居住多年,作为联丰村的村民,他们全家人也该有自留山,相关部门应该到实地来调查,还刘连生全家一个公道。
林业局:
需权威部门作证才有效
随后,记者来到公昌县文武坝镇联丰村委会采访。该村党支部书记庄小红告诉记者,刘连生反映其父亲林权使用证上的名字有误,造成无法继承自留山林一事,他曾参加了多次协调,但刘连生本人提供的林权使用证上的其父亲名字有更改痕迹,而会昌县档案馆调出的“自留山使用权证存根”名字就是刘明海,却没有更改的痕迹。
庄小红还称,后经查实,刘连生的父亲在杨梅山居住时间不长,况且2004年,农业税未取消之前,任何人在杨梅山耕田,均应向村委会承包,并按时上缴村委会公粮。1981年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时,为保护村民有山林经营,将原来属于村委会的山场,在杨梅山屋附近划出两块油茶山,两块山给杨梅山小组。由于杨梅山小组叫“作山寮”,没有固定农户,你来我往,造成该小组有组名,却无山林、耕田的实际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又来到会昌县林业局,该局林权办公室主任王世景告诉记者,刘连生反映其父亲所持的1983年林权使用证名字有误一事,所找到的几名当事人证词,林业主管部门是不会采纳的,需所在的村委会或辖区派出所开具的证明,证明刘明海就是刘海明,且与当事人刘连生有继承关系,方能有效。
最后刘连生表示,如果相关部门不能妥善处理此事,他将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权。(来源:赣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