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此话在崇义县的蒙某身上得到了验证。4月13日,他因盗窃同室工友袁某8000元被依法逮捕。
现年25岁的蒙某和27岁的袁某同在大余县漂塘矿区打工,并在该矿区的职工公寓同一个房间居住,两人平日里关系融洽以弟兄相称。
3月20日傍晚,袁某脱掉口袋里放了两张邮政银行卡和身份证的外衣,应邀到朋友那里聚餐,喝酒吃饭到深夜便在朋友家留宿。次日凌晨3时左右,蒙某一觉醒来,发现袁某没有回来,平时就熟悉袁惯把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外衣口袋里的蒙某,乘机伸出了贼手。
3月21日早上,偷窃了袁某两张银行卡和身份证的蒙某,骑着摩托车来到了大余县城,分别在县城两处邮政银行储蓄所,谎称好友袁某忘记密码,委托其来挂失并另设密码,当场取走了两张卡内的8000元。
袁某于3月22日才返回住处,发现蒙某不在房里,当他检查外衣口袋时,两张银行卡和身份证不翼而飞!他大吃一惊:“难道是蒙某偷走了银行卡和身份证?这个人看起来挺老实本分呀!”
袁某报警后,大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展开侦查破案工作,根据袁某叙述的情况和调阅两处邮政储蓄所的监控视频,很快锁定蒙某为作案嫌疑人。4月2日晚9时左右,民警将躲藏在大余县城郊一处民房内正在打牌赌钱的蒙某抓获归案。
蒙某落网后,如实交代了“兔子偏吃窝边草”、偷窃同室工友钱财的犯罪事实。落网后的蒙某被依法刑拘,并于4月13日被依法逮捕。(来源:赣州晚报)